释义 |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