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检查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
释义 | 劳动检查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 (一)职责不同: 劳动检查大队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职责包括: 1、检查用人单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发现和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3、维护劳动关系的平稳稳定。 而劳动仲裁机构则是由工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代表组成的独立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主要职责包括: 1、接受劳动争议申请,进行调解和仲裁; 2、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争议; 3、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4、推动劳动争议预防和解决机制的建设。 (二)处理事项不同: 劳动检查大队主要处理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裁员等。而劳动仲裁机构则主要处理劳动争议,例如劳动合同纠纷、工资福利纠纷、劳动保障权益纠纷等。 (三)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检查大队的处理方式通常是进行检查、调解、责令改正等行政手段。而劳动仲裁机构的处理方式则是通过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流程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受理申请: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将进行仲裁; 3、调解: 调解是劳动仲裁的第一步,旨在让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成功后,仲裁委员会会对协议进行确认,并作出具体的调解文书; 4、仲裁: 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委员会将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在组成仲裁庭后进行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执行; 5、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仲裁裁决生效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劳动检查大队和劳动仲裁虽然都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机构,但是它们的职责、处理事项和处理方式都不同。劳动检查大队主要监督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而劳动仲裁机构则主要处理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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