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偷窃,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