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方当事人被监禁的民事案件,由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所以这类案件较普通的民事案件在程序上更为复杂。如果被告是在服刑的人员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类案件要适用特殊管辖原则。原告只需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即可,而不必再到被告被监禁地。此类案件有其特殊性,法院受理后开庭也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地方。开庭方式上通常有两种选择:要么由狱警押送罪犯到法院开庭,要么法院到监狱现场办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