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立案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
释义 | 民事诉讼起诉要求:原告与案件有关,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符合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起诉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不予立案的情况包括违法起诉、危害国家利益等。 法律分析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2、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3、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4、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5、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1、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安全的; 4、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6、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拓展延伸 寻求法律援助:如何向相关部门投诉法院不立案? 如果您对法院不立案的决定感到不满,并希望寻求法律援助,以下是一些步骤供您参考。首先,确定您所在地的法院系统和相关部门,通常是司法部门或监察机构。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证词或其他支持您的材料。然后,编写一份详细的投诉信,说明您的不满并附上相关证据。确保信件中包含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能够与您取得联系。最后,将投诉信寄送给相关部门,并保留副本作为备份。请记住,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结语 当事人提起诉讼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管辖。起诉人、自诉人应提交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委托起诉或代为告诉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起诉状原本及副本与被告或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需附上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况包括违法起诉、涉及国家安全等。如对法院不立案的决定不满,可寻求法律援助并向相关部门投诉。请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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