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为协商程序、调解程序、仲裁程序、诉讼程序。 (一)协商程序。国家提倡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主动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解决争议。 (二)调解程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的调解,而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程序上的调解。 (三)仲裁程序。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四)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