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与侵犯商业秘密的区别是什么?专业商业秘密律师 |
释义 | 虽然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而且现实中往往将竞业限制纠纷与侵犯商业技术秘密纠纷放在一起,但竞业限制与保守商业秘密的性质不完全相同。 1、侵犯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不一定并存,虽然竞业限制往往与侵犯商业秘密相竞争,但单纯的竞业限制违约行为也是存在的。 2、保守商业秘密的行为是限制商业秘密的披露和使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是一种侵权行为;而竞业限制是限制从事某种职业,是一种合同行为。 3、竞业限制一般是通过合同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的,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可以不受合同条款的约束,无论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密条款,一旦劳动者的行为构成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侵犯,可以追究侵权责任。 4、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的必然联系是,约定竞业限制必须以保密义务为前提,即劳动者必须在劳动过程中接触或掌握雇主的商业秘密,否则,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5、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不一定实施对商业商业秘密的侵犯,但一定会给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泄露构成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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