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满23岁还有监护人一说吗 |
释义 | 子女满23岁就没有监护人一说,子女满18周岁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除非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监护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二、监护人的类型有哪些? 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③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三、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1、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2、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而产生。 3、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有抚养权一定有监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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