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申诉驳回能再提交申诉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还可以申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一、案件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如下: (一)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 (二)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申诉和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应当立申诉卷。 (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 (四)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 (五)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二、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如下: (一)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 (二)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申诉和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应当立申诉卷。 (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 (四)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 (五)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六)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三、如何到检察院申诉 检察院申诉程序为:1、刑事申诉的立案,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经再审后的案件,对再审改判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当事人的善后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