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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通知金和经济部补偿金有哪些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二者区别如下:首先,二者的适用条件不同。劳动补偿是指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发放的,而代通知金在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三种情况下适用。其次,二者的支付月数不同。劳动补偿以工作年限为准,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最后,计算基数不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离职之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受三倍封顶限制,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是员工离职之前的一个月工资,其不受三倍封顶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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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