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何规定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 1、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以从个人账户中提取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以截至签订购房合同当月;个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买的,按实际支出数额提取; 2、员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本付息。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员工租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租金支出的70%; 4、员工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