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部门可以自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前提是发现决定书有错误。若是行政机关不撤销,但是相对人认为有错误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