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的维修责任一般由房屋使用者承担,但若维修费用高于使用者能力范围,应由相关单位或者责任方承担。若责任方难以确定,则应由政府进行维修,但需要使用者承担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拆迁安置房的维修责任由房屋使用者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条:物权人应当维护、保养不动产,保持不动产的正常使用状态。 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依法妥善审理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维修拆迁安置房所需费用高于被征收人能力范围的,应由责任方承担。 注意:本文提供的是法律方面的分析和依据,具体维修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具体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