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然而并没有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是不允许买卖转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