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六十三条对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作了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