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谈案说法:情侣分手共同购买的房屋如何处理?
释义
    问:我和前女友因为筹备婚事于2020年5月购买了一套房产,所购房屋的首付款和契税等由我支付,并且以我的名义申请了贷款20余万元。去年我二人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产权登记在我们两个人名下。但是随后我们为琐事发生纠纷,感情破裂而分手。分手后,我跟她多次协商处理该套房产未果。请问,情侣分手时,共同购买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答:
    关于不动产的权利归属问题,我国实行登记生效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不动产的产权人以登记为准,故该套房产的权利人为你与前女友。共有人享有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由于该房屋的首付款和契税等都是由你支付,在分割上应该适当考虑双方应得份额。
    因此,双方应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律师普法:
    目前情侣之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如果双方没能“修成正果”,那就很容易会对涉及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产生分歧。
    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在没有明确约定为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如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约定份额,则一般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一方名下,因房屋为双方共同出资购置,因此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在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合意买房的前提下,法院一般也会认定为双方共有。双方恋爱关系解除后,一方可向另一方主张房屋折价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