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买的房子写上儿的名字是否属于儿子的财产? |
释义 | 算儿子的,房子属于权利登记人的,登记的是儿子。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改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自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按份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父母买房署儿子名儿子是否有权处分 以儿子的名义购买住房,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署儿子的名字的行为,除有特别约定外,应视为对儿子的赠与。在法律上,这一行为的结果是儿子成为了房屋的所有人。《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是属于谁的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归儿子个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是属于谁的 父母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子归儿子个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儿子产权属于谁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说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产权证上只登记儿子的名字,该房子是个人财产,离婚时是儿子个人的。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有份吗 1、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的,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的,则儿媳有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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