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3.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4.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