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拆迁补偿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如下规则认定:如果确认该拆迁房产是一方婚前财产的,其拆迁补偿利益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确认该拆迁房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拆迁补偿利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离婚时不同情形下拆迁房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1.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所有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拆迁补偿款作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体现,应该归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所有。2.婚前购买,婚后房屋增值、扩建部分的拆迁所得,这部分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夫妻双方谁的名下,夫妻双方都是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处分权。如果房屋拆迁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款夫妻双方各一半,如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二、动迁房离婚怎么补偿 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动迁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动迁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取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离婚房产的分割: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离婚后拆迁,房子女得分房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拆迁,离婚后女方能够分得的拆迁利益,主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政策、拆迁协议及女方婚后对于被拆迁房屋翻扩建的贡献情况,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等其他因素进行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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