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彩礼离婚一般是不算共同财产的。婚前彩礼钱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且产一般产生于结婚前,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产生于登记后的,视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要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