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2、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3、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4、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5、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