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后,法院并不是直接开庭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