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生做作业不违法。一般情况下不犯法,但是作业量过多,则可能构成违法。《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中提到,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做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学生写作业是为了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罚抄写是变相体罚,威胁、呵斥、讽刺、挖苦、辱骂、刁难等心理攻击也是变相体罚,甚至是比直接的身体打击更易伤害学生的体罚,批评也有变相体罚之嫌。直接的肉体打击是体罚,罚站、罚跑、罚跪、罚蹲、罚面壁、罚体力劳动、用东西故意砸学生等。扩展资料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其形式归纳有以下几种: 1、罚抄:非正常作业,强制性罚抄过量作业。(具体作业数量一般可定义如下: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2、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 4、以练习为理由的体罚学生或罚跑、或罚跪、或罚蹲等。 5、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6、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7、敲教鞭,甩东西。 8、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法律依据: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