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孙子/孙女的抚养权? |
释义 | 老人可以争取抚养权的情况如下:1.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2.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3.孩子从小就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身体情况,性格,生活习惯的非常了解。4.孩子对自己的感情也非常深,愿意生活在一起。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要回来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 下列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1、男方没有经济来源; 2、男方生活上有恶习; 3、男方具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疾病; 4、有男方经常侵害小孩的证据; 5、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 6、女方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下列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1、男方没有经济来源;2、男方生活上有恶习;3、男方具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疾病;4、有男方经常侵害小孩的证据;5、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6、女方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可以进行更改的情况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该内容由 杨再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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