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释义 | 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担保物权实现不了,债权人可以实现担保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也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权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或未能达成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应按照约定实现债权。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权人可以就担保物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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