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法律主观: 上市对职工的好处:1、上市可以增加职工财富。大多职工拥有企业的原始股,企业上市之后,公司股票存在很高的溢价,这可有效增加职工的财富。2、职工得到更多地实惠上市改善了企业形象、改变了企业治理结构,使企业拥有充裕的资本金或资金流,有利于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企业盈利能力增强,职工也因此而得到更多地实惠。3、上市能降低失业率。上市公司缺乏资金时可通过减持或再融资圈钱,而这往往可以救企业于即倒,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失业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