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合同解除后,本身并不会直接影响个人信用。但是,如果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保险公司对其进行追偿,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此外,在购买保险时,个人的信用记录也可能会对保险公司决定是否签署保险合同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非因一方违约,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协商,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发生拖延的,应当承担债务利息等违约金或者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支付债务利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对于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部分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信息法》第十五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机构和其他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机构提供本法第十三条所列信息。”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合同解除本身不会直接影响个人信用,但是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在购买保险时,个人的信用记录也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签署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