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双方彩礼纠纷如何解决?
释义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离婚的,原则上不返还彩礼。 但是,因婚前补助导致支付者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男女双方申请结婚,但没有一起生活,如果主张归还彩礼,法院会支持。
    1、男女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离婚的,男子只能为自己争取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对于男性给女性的彩礼,按照法律规定,男女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形成夫妻关系,原则上不返还彩礼。 但是,婚前发放,发放者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2、男女双方已登记结婚但不在一起生活的,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款“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发放,致使领取者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1: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