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申请破产具体如下: 1、对破产案件的好处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清算。 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 2、对债务人的好处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 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 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即成为由管理人占有、处分并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财产在归属、用途和处置方法上都服从于破产清算的目的。 ②破产财产作为一个财产集合体,受到破产法有关规则的保护。 债务人成为破产人。 在我国,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宣告前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企业。 破产企业的身份。 就是破产人。 所谓破产人,就是民事权利受到破产程序拘束的人。 3、对债权人的好处对债权人来说,破产宣告使他们获得了行使权利的特别许可。 在破产宣告前,所有的债权请求都处于冻结状态。 破产宣告后因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得依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接受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