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所有权处分他人财物的合同效力如何 |
释义 | 没有所有权处分他人财物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合同经过了所有权人追认了,或者签订合同有无权处分人获得了处分权了,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没有经过所有权人追认也没有获得处分权的,则合同无效。 如果签订合同的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的,则即使合同最终未被追认导致无效的,也不能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产,权利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索赔。 如果因为无权处分人没有取得处分权导致财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受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善意取得合同效力的认定目的 认定善意取得合同效力的方式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二、无处分权的债权合同效力如何 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按照效力未定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该无权处分合同自始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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