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用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的期限如下: 1、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6个月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2、如果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1年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如下: 1、购买自住住房 (1)购房一次性付款: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2)购房并使用房贷: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2、建房、翻建、大修:支持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租赁自住住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年房租总额; 4、偿还房贷本息 (1)月冲:每月可以提取当月房贷应还款额对应的金额抵偿当月应还本息; (2)年冲:每年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应还本金;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产权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用于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6、家庭贫困、治疗重疾、遭遇灾难或事故,支持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综上所述,如果符合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话半年就能用。个人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即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买房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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