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补充住房公积金是针对住房公积金的一种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性的,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自愿的,具体规定如下: 1、补充住房公积金,是针对住房公积金的一种补充,但是其性质和住房公积金是一样的,也是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后期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现在很多单位都帮员工交了住房公积金,但是对于补充公积金不能够强制缴纳。如果缴纳,对于个人缴纳的部分一般来说不能够超过1%,但是单位缴纳要在7%以上; 3、效益比较好的单位,就会帮员工缴纳公积金,同时还会缴纳补充公积金,员工在贷款买房子的时候,贷款额度就会比较多。 补充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区别具体如下: 1、补充公积金不需要单位强制缴纳,也就是说缴存是自愿的,针对住房公积金,可能有些单位就要被强制缴纳; 2、两者缴存的范围是不同的,如果需要缴纳补充公积金,有一定的限制。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或者一些外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的; 3、缴纳比例不同,补充公积金单位缴纳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范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纳金额相同。 综上所述,补充公积金其实和公积金是差不多的,当然也有一些区别,当然单位帮交了补充公积金,这对员工是好事,贷款买房子的时候额度就会比较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