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1、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是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租赁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的,它是一种通过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它的成立要件有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