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适用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强制性规定可以区分为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 (1)针对必须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合同的法定特别生效条件不具备,那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按照法定的要求采取特定行为模式后合同仍然可以生效。 (2)针对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行为模式的强制性规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一种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要承受行政法甚至刑法上的不利法律后果,而该合同在民法上并非绝对无效;违反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对被认定为绝对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合同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公共利益的情形,那么合同会被认定为绝对无效。 一、无效合同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种类及法律后果如下: 1、无效合同的种类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双方恶意串通并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2、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为得利一方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双方就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无效合同经常会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混为一谈,那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根据《民法典》对合同的规定,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无效合同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决定作出前仍然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因素是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的情况,不必然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则必然具有违法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