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认定书在哪里复议?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应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复议应该注意以下情况不予受理:(1)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提出复核申请的;等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应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申请复议应该注意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提出复核申请的; 2、经复核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仍存有异议要求复核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案件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多久能判决 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大概一个月左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规定,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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