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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日制劳动关系用工特点
释义
    全日制劳动关系用工特点如下:
    1.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4.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一、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是啥
    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
    二、非全日制用工岗位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兼职合同属不属于劳动合同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
    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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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9: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