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逾期交房,维权之路如何? |
释义 | 开发商违约交房属于房屋质量问题时,应找住房建设管理部门,提交证据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最高法院解释,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交付后核验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 开发商违约交房如果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应找住房建设管理部门。 当事人还可以书写起诉状,提交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等证据给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维权途径与策略:应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挑战 当开发商逾期交房,维权成为必要的选择。应对这一挑战,首先,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解决争议,寻求和解或合理赔偿。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相关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购房者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同时,积极宣传和曝光开发商的不良行为,通过舆论压力推动问题的解决。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维权途径与策略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购房者应保持理性、坚定和合法的维权立场,以期成功解决开发商逾期交房所带来的问题。 结语 维权是购房者面对开发商违约交房的必要选择。购房者可通过协商、法律援助、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组建业主委员会、曝光不良行为、咨询律师等策略也可采用。保持理性、坚定和合法的维权立场,解决逾期交房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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