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离婚时曾协议约定孩子的抚养费,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及生活水平的提高,若曾经约定的抚养费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生活必需,可以先找对方商量增加抚养费,对方不愿意的,提起增加抚养费诉讼。以子女名义或者子女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符合法定增加的情形还要对方具备增加抚养费的支付能力,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八条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一)、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9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