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当事人之间不成立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不符,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的婚姻状况内容。 一、办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办结婚证是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一般在男女双方任一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就可以。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等。 二、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有哪些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有些地方再婚同样只需身份证和户口本,不过建议带上离婚证,有备无患。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三、结婚证丢了要开个证明怎么开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将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