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女方家要求共同治病抚养费可以少交吗 |
释义 | 因病需要治病少付抚养费行吗: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抚养费给付数额。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 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减免抚养费的情形: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能增加吗 可以,但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到孩子18周岁,如果离婚后出现以下情形,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以上情形需要同时要求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才应予支持。 三、子女抚养费什么情况可以变化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1、抚养费的增加是孩子必要时提出的。除了价格调整,原来的数额很难维持孩子的生活; 2、或者孩子上学,实际抚养费超过原定金额;也有可能是因为孩子生病了,一方无法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3、或者有支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差距很大。相反,有支付义务的父母也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减免支付抚养费。 减少支付主要是指支付一方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无法按原金额支付,抚养子女一方女大部分抚养费,可要求减少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降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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