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债务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将抵押物处置,并优先受偿。如果抵押物处置后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债务,抵押权人可以追索剩余债务。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二十一条:抵押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抵押物的处分权。 2.《担保法》第二十六条:抵押人未履行债务,抵押权物被实现后,抵押权人受偿后,债务仍有未清偿部分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债务人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还款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行使处置抵押物的权利。 以上是抵押物处置所得款项追索的相关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