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人通过抵押物提供担保,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但借款人如果违约,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此时,借款人可以通过出售或抵押该抵押物来清偿债务。如果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借款人仍需承担剩余债务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但该财产如果还须清偿其他抵押权人债权的,应按照抵押顺位依次受偿。 同时,债务人应当依法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