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规定,公司需要按约定支付员工 工资 ,而有些公司有意 拖欠工资 为自己谋取利益,一直拖欠工资严重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拖欠的工资较多,员工依靠自身能力难以维权的,那么就要找相关的部门请求处理。如果工资拿不到,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劳动监察 投诉,要求按时支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 《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