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吗? |
释义 | 朋友去年被人砍伤,砍他的人前一阵子被抓住了,法院说这个人是故意伤害,现在已经到法院二审了。之前的医药费都是家里面自己出的,最近有人和我说到这个事情,讲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一起解决民事纠纷,让他赔我朋友的医药费用等,我现在提出诉讼还来得及吗? 您说的在刑事案件中一起解决民事纠纷,在法律上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由于您没有在刑事一审期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目前您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二审法院只能组织调解,如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即可生效并立即执行;如果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您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要求被告人赔偿您儿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五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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