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不可以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办理离婚的程序也是不同的。
    第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采取的方式,夫妻双方自愿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
    第二如果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22: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