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合同中财产出资种类有什么? |
释义 |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作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一)货币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劳务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三)知识产权出资。合伙企业的出资要求没有公司法人那么高,因为合伙人之间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而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在公司的出资中不易评估,但完全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 合伙人无合同的纠纷可以协商解决,签订合伙合同之后,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劳务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在公司的出资中不易评估,但是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可以采用劳务出资。 一、怎么区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般有六个区别,具体如下: 1、对企业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普通合伙人对于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所承担的范围; 2、与本企业的交易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不可以与本合伙企业之间进行交易,但是有限合伙人是可以和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 3、竞业禁止不同; 4、财产份额出质不同; 5、财产份额转让不同; 6、出资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是可以通过实物、货币、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进行出资,也可以采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是不可以劳务出资的。 二、合伙人以什么方式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