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交通事故车辆扣留多久呢 |
释义 | 1、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即: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为31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验2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 3、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一、交通肇事后交警有权扣留车辆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二、交通事故中被扣车辆怎么取回 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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