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协议变更抚养权。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这就要求,《变更抚养权协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协议内容体现双方平等自愿、自主协商一致达成,条款内容保障抚养权、探视权等;2、协议约定的内容应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3、建议写上正当合法的变更理由,注明10周岁以上子女的个人意见;4、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签字按指模。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