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靠车主死亡是否构成工伤 |
释义 | 车主自购车辆自负盈亏挂靠在其他单位经营,发生死亡,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挂靠单位已经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的界定符合认定情形的,车主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特定行为导致的死亡,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不是工伤,比如,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或自残、自杀,都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所以,还得根据具体情形具体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一、醉酒溺亡上班期间醉酒出意外能否算工伤 电工醉酒溺亡上班期间醉酒出意外不是工伤。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造成的不属于工伤。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受了伤害事故。 也有可能伤害事故是基于自己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完成工作任务而导致的,但如果属于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造成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公司员工之间打架和公司有关系吗 打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3)还必须满足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即: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也不一定全部不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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