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理赔程序期间,如果保险公司出现不合理的拖延、拒赔等情况,需要请律师协助维权,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接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后十五日内作出核定并履行给付义务;保险人不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在规定期限内不作核定的,应当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利息。” 2.《保险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保险人不得无故拒绝给付保险金,不得降低保险金的数额,不得拖延给付。” 3.《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合同关系发生纠纷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仲裁;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在理赔程序期间必须请律师协助维权,但如果遇到保险公司不合理的拒赔、拖延等情况,确实需要请律师协助维权,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